佛山市鼓励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择优奖励

     

2019年06月27日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佛山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符合条件的企业要在7月28日前上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提交申请材料。


一、政策扶持
佛山市:设立企业技术中心专项扶持资金,鼓励企业加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每年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通过对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的评价,选取成绩突出的在市经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中给予专项资金扶持。对已认定为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给予优先申请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创新平台建设项目的待遇,并择优推荐申请国家、省有关项目。南海区:给予一次性科研经费补助20万。三水区:补贴30万。


二、申报条件(核心)
1.企业已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并正常运作1年以上。 
2.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以及一定规模的技术人才队伍,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 
3.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有技术,并有一定的知识产权运营能力。 
4.限定性指标的最低标准:
(1)制造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400万,占销售收入3%,专职研发人员30人,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500万;
(2)信息服务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600万,占销售收入5%,专职研发人员40人,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500万。


三、规划建议
1.企业要想申报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最好先认定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企业技术中心,拥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有申报并结题的科技项目实施经验。
2.企业要在销售收入、行业地位、核心产品等方面展现出优势,比如拥有发明专利,有部分产品市场占有率较高等。
3.企业最好已经认证了ISO、知识产权贯标等管理体系,并取得良好的效果。
4.企业在研发上不仅仅要展现出内部研发的人力、物力以及研发费用的投入,也要积极开展外部联合研发,比如产学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