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深圳市高和广州市小巨人等同于省高企入库培育企业

  《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19〕1号)中第六条加大企业创新普惠性支持“对当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入库培育、新建研发机构的企业,省市财政给予一定奖励”,所以持续抓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仍是广东科技创新政策体系中重要一环。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持续做好入库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19】701号)中要求“各地级市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贯彻落实全省创新大会精神,地市科技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和措施,继续抓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是我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工作再上新台阶。部分条件受限的地方,可利用省科技厅阳光政务平台组织企业申报,并利用省科技厅专家进行平生。深圳通过认定的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广州市的“小巨人”入库企业视同高企入库培育企业”。

  所以除了深圳和广州之外,其他地级市都可以继续在阳光政务平台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粤科函高字【2019】701号还给出了申报时间:每年2批次,分别在6月和11月。

  按照粤科函高字【2019】701号文件的精神,广州市小巨人补贴20万,但是深圳市高目前只有大鹏新区有10万资助,其他区域是否会加大补助呢?我们拭目以待。

  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广州市“小巨人” 入库企业= 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企业